1月人力资源热点政策合集,HR请查收~
2024.02.20
作者:FESCO
热点聚焦 Top Focus
01. 人社部:2023年城镇新增就业1244万人
1月2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举行新闻发布会,2023年城镇新增就业1244万人,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截至2023年底,全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0.66亿人、2.44亿人、3.02亿人,同比增加1336万人、566万人、1054万人,其中,工伤保险参保人数首次突破3亿人。
02.国家统计局:2023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值为5.2%
1月17日,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2023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值为5.2%,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12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1%。本地户籍劳动力调查失业率为5.2%;外来户籍劳动力调查失业率为4.7%,其中外来农业户籍劳动力调查失业率为4.3%。不包含在校生的16—24岁、25—29岁、30—59岁劳动力调查失业率分别为14.9%、6.1%、3.9%。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0%。
03. 国家发改委:2023年以工代赈带动253.4万名群众就业
1月1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报道,2023年,有关部门持续抓好以工代赈工作,加大中央专项投资支持力度,实施一大批以工代赈专项项目,有效拓宽了农村低收入群体和城乡就业困难劳动力就近就业渠道。2023年,通过实施以工代赈政策,累计吸纳带动253.4万名低收入群众务工就业,人均增收1.4万余元。
04. 六部门:推一站式调解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
1月24日,人社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平台经济活跃、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较多地区的人社部门、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工会、工商联、企业联合会等应当加强合作,探索构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多元联合调解工作模式。
05. 国家医保局:居民大病保险业务10年已赔付超7000万人
1月2日,国家医保局表示,2022年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8653亿元,赔付支出3600亿元,同时积累了超过1.6万亿元的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对减少参保群众后顾之忧、释放消费潜力、推动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保险业积极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目前21家保险公司在全国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10年来已赔付超7000万人,缓解了参保患者高额医疗费用负担。
地方动态 Local News
01.北京:调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方式
1月5日,北京市人社局、财政部发布通知,自2024年1月起,北京市调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实行“先缴后补”,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要先缴纳社会保险费,再根据实际缴费情况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同时,领取社会保险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以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和参保需求,自主选择参保险种和缴费标准。
02.北京:升级人力社保服务规范调整至208项
1月4日,北京市人社局编制发布《北京市人力社保服务规范(2.0版)》和企业群众版《办事指南》。新版《服务规范》在规范经办机构服务事项的基础上,精准照顾企业群众和经办机构需求,更加侧重“便民性”,将人力社保服务事项从原来的214项调整至208项。其中,新增了“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申请”等4个服务事项,合并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审批”等2个服务事项,另外还更改了16个服务事项的名称。
03.北京:关于职业学校实习学生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1月5日,北京市人社局、北京市教委、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发布通知,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依据本通知为其接收的实习生按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通知所称实习生,是指年满16周岁、由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安排或者批准自行到本市实习单位进行岗位实习的学生。其他学校按规定开办的职业教育专业的学生实习,可参照执行。
04.上海: 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1月2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主要对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认定标准和最低首付款比例进行调整。通知指出,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上海市已有一套住房,在全国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
05.天津:关于2024年第一期积分落户开办及注意事项的通知
1月23日,天津市人社局发布通知,2024年第一期居住证积分于1月24日开始申报,4月30日停止申报。申请流程为:单位注册→填写申请人信息→网上测评→上传材料→提交审核,以上所有步骤操作完成后进入审核流程。2024年5月将在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居住证积分专栏公布积分分值,6月公示落户资格人员名单,分值公布和名单公示的具体日期以网站通知为准。
06.天津:91类证书可以直接贯通职称
1月9日,天津市人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与职称衔接对应工作的通知》,明确从2024年1月1日起,天津市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通过者、高技能人才、新职业人才、国际专业人才等4类人群,可以凭相关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无需换证直接贯通衔接对应职称,受益人群超过300万人。
07.深圳:失业保险执行广东省统一政策
1月8日,深圳市人社局发布通知,自2024年1月起,深圳市失业保险按照《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133号)等规定执行。
08. 安徽:调整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1月23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全省实行统一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政策,一类至八类行业基准费率均按国家基准费率标准执行,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以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各类建设施工单位,按照建筑安装工程费或工程合同价的1.5‰缴纳工伤保险费。
09.福建:明确2024年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1月9日,福建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通知,明确从2024年1月1日起,全省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按21060元/月、下限按4212元/月执行。根据此前出台的《福建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实施方案》,全省实施统一缴费基数政策,以我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分别作为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上限和下限。
10. 江西:推进全省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
1月9日,江西省人社厅、住建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短期雇用的农民工,应按项目优先参加工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