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这些优惠政策请查收!
2023.04.07
为了进一步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相关政策,以下为截止目前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的优惠政策,快来看看有什么政策可以享受吧!
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享受主体: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 政策内容: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两免三减半
■ 享受主体:经济特区内高新技术企业
■ 政策内容:对新登记注册经济特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亏损结转年限延长至10年
■ 享受主体: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
■ 政策内容: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 (以下统称资格) 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购置设备器具享受企业所得税
税前一次性扣除和100%加计扣除
■ 享受主体:高新技术企业
■ 政策内容: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
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和管理办法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 32号)执行。
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其购置时间的确认,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即:
1、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除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外,按发票开具时间确认;
2、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到货时间确认;
3、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竣工结算时间确认。
境外所得抵免问题
■ 享受主体:高新技术企业
■ 政策内容:以境内、境外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总收入、销售收入总额、高新技术产品(服务) 收入等指标申请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对其来源于境外所得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可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境内外应纳税总额。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认定机构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国科发火[2008] 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 [2008] 362号) 认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正在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优惠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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