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如何做好员工病假管理?这6种病假无效 →
2023.04.13
HR们对病假“造假”深恶痛绝,但是过度“严防死守”也不可取。那么怎样有效又合理的防止员工请虚假病假呢?今天和大家聊聊“请病假”的那些事儿。
01
HR对病假的假期管理
■ 明确审批权限和流程
HR可以制定这么一个规定:除了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其他所有休假都必须经过申请和审批。
不同的假期类型、假期长短及申请人的级别,都制定相应的审批权限和流程。
■ 规范请假流程
病假可以请,但是假条必须交。HR可以拟定格式化的病假申请单,包括病因、预计休假时间、医生姓名等。
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可以让员工说明情况,并在后续按时补上书面请假手续。
同时病假申请单要求员工声明病假真实性,如有虚假或故意夸大,构成严重违纪,公司可以进行处罚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 建立病假定期报告制度
企业可以规定,员工在病假期间,其本人或家人定期与企业联系,汇报治疗情况。病休期间如有病情或治疗地等变化,应及时通知企业。
HR在员工病假期间,可以视情况进行慰问探视,安抚员工情绪,表达公司关怀,员工相关情况及时上报企业,方便做好因病缺岗的应对安排。
■ 完备的销假制度
企业应要求员工在休假期满,按时上班后及时办理销假手续,以保证对员工到岗情况的监督。
如因特殊情况而前期请假手续及证明不全的,应在期满康复后及时提供相关手续及证明。
02
以下6种病假无效
2018年的新《劳动法》规定了6种无效病假:
■ 病假证明来源不明
如果仅有一张病假证明,而没有挂号单、病历记录、医疗费发票、检查单等一系列证明。
或是提供的病假单、病历本系手写,并无该医院或医师的任何印章,且不能提供其于该日至该院挂号就诊的相关单据,就不能形成完整就诊记录。
也就是说,来源不明的“证明”无法证明员工患病就诊的事实,“病假”具有明显的欺诈性。
■ 医生违规或越权开具病假证明
作为医疗机构以及专业的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需要符合他们相应的流程以及基本要求。
如果说员工提供就诊记录显示的就诊科室与《诊断证明书》显示的科室不一致,而医师却为同一人,那这种情况明显不符合常理。
■ 病假期间劳动者外出旅游
病假本来设置目的在于因病休息,但明明应该休息的“病人”却在外旅游,那肯定是说不过去的,这时员工已经违反诚实守信原则。就算公司以此为由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也是合情合理。
■ 以患病为由不提供病假证明
公司有相应病假请假制度,作为员工都应严格执行和遵守,拒不提供病假证明的行为,是在对抗用人单位的管理,公司可以依照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 由他人代开的病假证明
有的员工不在本地就诊,由他人代开病假单的情况,单位应该核实该期间员工在外地的证明。如有虚假成分,依然是无效病假。
■ 病假证明有被涂改痕迹
现在很多医院的病历和病假证明已是机打,不太可能会出现修改的情况;如果在手写病历和病假证明的情况下出现有明显涂改的情况,致病假证明病假期间与病历不符,医院又未出具证明称涂改为其所为,那么病假无效。
03
这些方法规避虚假病假
用人单位可以让员工在“指定医院”就诊,既能满足员工的就医需求,也能进行一定程度的病假监督。
用人单位也可以对请病假的劳动者进行探望,这样既体现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关爱之情,客观上也起到了对劳动者病假的某种监督作用。
还可以合理审查病假单真实性:要求员工补充提交挂号凭证、病历、检查报告、医疗费单据等附属材料,以便对病假真实性进行形式上的系统审查;(最好事先在《员工手册》上约定,员工应当提交该类材料,否则将会有纪律处分)
在当地卫生局网站查询病假证明署名医师是否为注册执业医师,执业机构是否与病假证明出具机构一致,执业科室是否与病假证明出具科室一致;进行侧面印证;
向医疗机构的医务处或门诊办公室核实病假证明,包括病假证明的纸张、格式、公章是否与医疗机构的一致,病假证明署名医师是否为该医疗机构医师等。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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