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人力资源热点政策合集,HR请查收
2023.05.09
热点聚焦
01.国家统计局: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城镇调查失业率下降
4月1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一季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值为5.5%,比上年四季度下降0.1个百分点。3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3%,比上月下降0.3个百分点。16-24岁、25-59岁劳动力调查失业率分别为19.6%、4.3%。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5%,比上月下降0.2个百分点。全国企业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为48.7小时。
02.三部门: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4月6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在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单位及个人的费率应当统一,个人费率不得超过单位费率。
03.工信部:今年计划全国范围内再培育100个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4月20日,工信部运行监测协调局负责人陶青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年计划在全国范围内再培育100个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引导集群做大做强主导产业,进一步增强中小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激发县域经济活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关键环节配套能力。研究并出台促进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和资源统筹。
04.税务总局:有80%个体工商户在系列税费支持政策实施后已不用缴税
4月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会上表示,近五年,民营企业累计享受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过8万亿元,占比约七成。特别是民营经济中的个体工商户,有80%在国家实施系列税费支持政策后,已不用缴税。
05.人社部:发布全国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4月1日,人社部发布全国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情况,15个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在2000元及以上。其中,上海以2590元居榜首,深圳以月最低工资标准2360元位居第二,北京排第三,月最低工资标准达到2320元。
地方动态
01.北京:开展2023年积分落户申报工作
4月11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消息:本市2023年积分落户申报时间为4月13日8时至5月12日20时。申请人可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积分落户服务专栏填写申报信息。2023年申报工作分为申报、部门审核结果汇总、审核结果查询、部门复核及积分排名、公示和落户办理5个阶段。7月10日起将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公示年度落户人员信息。
02.北京:关于2023年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4月6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通知,北京市继续实施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享受2023年北京市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应于5月3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
03.北京:关于印发落实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4月4日,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八部门印发《北京市落实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工作方案》,共包括八大计划,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最大限度调动重点群体创业动力,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04.天津:关于调整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减征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告
4月4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就调整本市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减征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事项通告发布通告。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取得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在14400元(含)以上的,减免税额为14400元;小于14400元的,据实减征。纳税人同时符合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中两种或两种以上身份的,可选择其中一种身份享受减征政策,不得重复享受政策。
05.天津:印发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4月18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规定对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补足重点产业关键环节短板的重大工业项目,以及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促进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数字化、低碳化、增产扩能等新一轮工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竣工投产后按照设备、软硬件工具等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5000万元支持。同时支持工业企业持续发展壮大,鼓励科研院所来津发展。
06.广东:印发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
4月1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不再以国籍作为申办依据,将国内户籍科研型中青年人才纳入服务对象。同时新增“社保尊才”专属服务,由社保专业团队在全省范围内提供全流程服务。《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已发放的人才优粤卡统一按新办法换发。
07.贵州:2023年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4月20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发布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128元(含中央和省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即在原每人每月118元的基础上增加10元。提高标准所需资金,由省、市(州)和县(市、区、特区)三级财政按7:1:2分担。
08.辽宁:企业在北交所上市最高可获800万元补助
4月14日,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日前对《辽宁省支持企业上市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此举旨在支持企业北交所上市发展,适应资本市场改革新规。根据新办法,企业在北交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辽宁省将按照不同阶段给予费用补助。其中,辅导备案阶段200万元,正式申报阶段200万元,完成注册阶段400万元。在本次政策修订前,已完成北交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企业,一次性给予800万元补助。
09.四川:关于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实施意见
4月7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四川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全省工伤保险政策和标准,由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统一规范,各市(州)严格遵照执行,不得另行制定。并且从2023年5月1日起,工伤保险基金在全省范围内统一管理使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工伤保险基金“收得上、拨得下、管得好、可持续”。
10.广西: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相关单位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用人单位和职工均为0.5%。